现在,在一些大中城市,由政府出面,对一些关乎到市民切身利益而又不便行政拍板的事,大如自来水、天然气价格,小如养猫养狗,公园门票,都可以实行公众听证的方式,据说效果还不错。它说明,我们的政府不仅愿意为老百姓办实事,还在力求把事办好。如果说前者体现的是“为人民服务”,后者则还体现了“对人民负责”。
可惜的是,这种公众听证的方式用得还太少。别的不说,就说一些市政府每年承诺的为老百姓办的××件事实中,好像就没有听说过有让公众听证这一说。而这些事,恰恰最应该让公众听证的。
为什么最应该听证的事,往往得不到听证的机会呢?除却一些客观原因外,窃以为作为当政者,恐怕是还有个“政绩”思想做怪。
为官一任,造福一方。多年来,修了几条路,造了几座桥,开了几家商场,建了几座街心花园,都被理所当然地称之为“政绩”。可我敢说,其中有些“政绩”的实现不一定有多难。为什么?只因当政者有权,可以花纳税人的钱且可不惜代价地花,所以,“政绩工程”十之八九必“心想事成”。而这样的工程,若事先让老百姓指手划脚、评头品足,难免10个有10个会胎死腹中。
劳民伤财、得不偿失的“政绩工程”,早就该被砍掉了。砍的依据来自哪儿?我想,除了靠上面的严格把关、科学决策外,还真得坐下来听听老百姓怎么说。